北航外国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申请考核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申请考核制)
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请申请考生仔细阅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网址:https://yzb.buaa.edu.cn/info/1036/2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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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解释学院博士招生政策与要求,处理与协调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小组,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督查。工作小组根据每年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命题、阅卷、面试等环节的相关工作。
(一)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肖洪、梁茂成
副组长:任伟
成员(按姓氏拼音为序):董敏、李福印、刘立华、田俊武、王义娜、武晓霞、吴晓樵、王泉、武光军、袁野
秘书:范卓怡
(二)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组长:陈伟东
成员(按姓氏拼音为序):邬丽、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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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已下达学院招生计划指标,本次招生计划如下。后续如有下达指标,学院将视指标情况和本单位招生办法开展后续招生工作,直至学校下达指标用完为止。
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三种:“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外国语学院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2名,招生方式为 “本科直博”(已于2022年10月份招收1名考生,招生导师:李福印)、“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与导师联系,最好在经得导师同意之后再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最终录取人数可能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调整。
外国语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招生导师名单如下:
备注:建议考生与我院博导联系沟通之后再进行报名。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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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 须满足本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二)申请考核
考生除满足“(一)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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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需在2023年3月13日17:00至2023年3月27日12:00之间,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点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报名过程中考生须务必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要时用于向考生寄发重要材料。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A. 基本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模板见附件1)
(3)应届生考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6)现实表现材料(模板见附件2)。学院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
“A. 基本材料”提交说明:
(1)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7)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并加装封面(模板见附件4)。
(2)材料(1)-(7)准备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A基本材料”。
(3)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B. 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博士研究计划。外文撰写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研究计划(2000-3000词,不含参考文献)。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英语专四/专八证书复印件或雅思/托福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语水平的证件。报考德语或俄语专业考生提供德语或俄语专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德语或俄语水平考试成绩复印件)。
(3)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纸版1份),应届生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纸版1份);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他材料;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4)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并加装封面(模板见附件4)。
(2)材料(1)-(4)准备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3)上述“A. 基本材料”和“B. 业务水平证明材料”纸质版应于2023年3月27日12:00之前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外国语学院604,邮政编码100191,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4569。
注:要求快递使用顺丰邮寄(请勿使用“顺丰同城”)。若用其他快递公司或“顺丰同城”邮寄,材料丢失概不负责。
C. 信息汇总表:
申请人填写Excel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C信息汇总表”。
以上A、B、C三份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3月27日12:00之前通过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fls_zhaosheng@buaa.edu.cn。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三)资格审查
考核小组从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外语水平证书、硕士课程成绩、专家推荐意见、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博士研究计划等方面,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做出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计划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与该专业方向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1。
学院预计于2023年4月上旬在学院网站(http://fld.buaa.edu.cn/)公示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侧重对考生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
1. 笔试:笔试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方向知识及外语与汉语表达能力;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 面试:
(1)考察内容包括: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及综合应用能力、学术训练背景/科研经历、思维与学术逻辑能力、博士研究计划的科学性及可行性、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通过的必备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每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4)面试小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设秘书1名,现场记录。面试全程录像。
3. 综合考核拟于2023年4月中旬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学院按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考核成绩。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笔试成绩低于18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及导师招生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拟录取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关注北航研招网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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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复议和监督
1. 考核过程公示。在学院网站公开 “申请考核”的申请条件、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等相关信息。
2. 录取结果公示。考核小组上报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议制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为010-82314569,邮箱:fls_zhaosheng@buaa.edu.cn,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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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学术道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具体查验办法见
https://yzb.buaa.edu.cn/info/1036/2772.htm。
5.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北航外院ers